
为规范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自信、良好精神风貌,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确保校服的品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的文件精神及《九江市柴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九江市育英学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分析学生校服穿着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与家长共同确定校服选用模式,合理确定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同等价位优先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送检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实施步骤
1.集体决策校服采购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并制定工作本方案。学校行政会议纪要向区教体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2.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学校行政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通过学校公众号和班级微信群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区教体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3.组建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
4.召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会议
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的组长召集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召开会议,由组长对进入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的职责任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5.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具体采用哪种选用模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过微信群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及时向区教体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6.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
(1)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评比。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最高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所有有意向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提交。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制作、发放家长投票资料,组织所有有意向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有意向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3)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招标结果报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
7.公示校服选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然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的选择权)。采购合同应及时向区教体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9.校服费用收付
校服费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也不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
10.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质量检测报告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发现校服出现问题,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主管的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11.评估和总结校服选购活动
每次选购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选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区教体局报备选购活动总结,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九江育英学校
2024年4月19日